关于刻、换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”印章的通知
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:
凡需刻、换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”印章的学院,请到校办行政科开介绍信,到新区市政府服务大厅办理,详情请咨询校办行政科,电话:64231434。
研究生处
2014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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